电子招投标系统加强制度建设,统一招投标规则。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的发布行为,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招投标规则,杜绝权力寻租,防止利益输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廉洁性评估工作。继续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维护管理,按照省、市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加强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公开、公平。
 
  严格监管招投标市场,规范招投标行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推行工程履约“双担保”制度及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评标委员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入围投标人,资格审查活动结束后,公开不合格投标人名单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因,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监管。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信息管理。建立评标专家的动态考核机制。推行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联合奖惩。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我市“公共信息平台”,加大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在建设良好的招投标环境中完善市场准入,加大信用评定结果。
 
  深化招投标系统改革,提高采购效率。推动招标投标各环节网上运行,实现招标公告以及资格审查、招标、答疑、投标等文件网上传输,逐步取消纸质标书。应用电子评标系统,除投标单位资信标为明标外,技术标、商务标应采用暗标的方式评审。积极争取预算资金,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减轻企业的交易成本,可以足不出户参与开评标活动;按照要求,探索开展异地评标、评审。根据各单位对于网上商城的使用反馈及意见建议,完善网上商城功能,优化使用体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加大监督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依法、科学、高效的监控体系。强化全程执法,加大对中标项目合同执行跟踪监督力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标后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将巡查结果与企业信用得分挂钩。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造价、招投标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健全完善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对招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管理。进一步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实现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规范招标投标代理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防止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