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工程担保服务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电子保函系统由第三方自主研发的为市场主体提供担保服务的中介平台,其通过与其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向市场统一提供工程保函,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企业提供电子化便利服务。
 
依据《通知》,该担保服务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在线申请保函
投保人可使用担保服务系统在线向已接入系统的担保机构申请保函;保函可采用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提供;通过担保服务系统所申请的保函均使用区块链技术留档。
 
2在线理赔
担保服务系统提供标准银行保函和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银行保函供投保人自行选择,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被保证人通过担保服务系统向担保机构在线申请理赔,理赔事由、材料和过程等信息全程留痕。
 
3担保管理
担保服务系统应用信用数据对投保人进行自动评分,辅助担保机构在线审核发放保函。保函数据与政府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共享。
依据《通知》,担保服务系统应用范围为:参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承包单位均可使用担保服务系统。
投保人、被保证人、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均可使用担保服务系统申请、查询、验证、管理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工程质量维修担保保函。
《通知》指出,工程担保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积极鼓励使用工程保函、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款和咨询服务款支付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有关单位应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增加关于保证金缴纳形式和担保服务系统申请地址的相关表述。
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得强制要求承包单位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该新闻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