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获悉,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出台文件,提出了16条务实管用的硬举措,推动各项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迭代升级。
 
  招投标管理系统让招投标更高效。对疫情防控、应急抢险等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或确认,项目单位可采取非招标方式实施。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采用“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模式,减少招标层级环节,减少涉企保证金,降低交易成本;推进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一网通投”,优化信息核查。
 
  对守信企业给予信用奖励,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完善信用救济机制,放宽信用修复条件,缩短信用修复时限。制定招投标活动容错清单,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纠错。
 
  鼓励中小企业有序竞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让招投标交易规则更完善。推进“评定分离”改革,逐步扩大改革地区和范围,提倡资格后审招标方式。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等事项,对已具备基本招标条件的项目,允许在提交风险承诺书后,先行发出招标文件。
 
  让招投标监管执法更有温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把握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温度,广泛运用约谈教育、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手段,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相关措施还明确,要建立干部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和保护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开拓进取,担当作为。

       电子招投标系统让招投标工作变得更简单快捷,实现招投标行业的高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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