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从制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编制电子招标投标公告和公示信息范本、出台远程异地评标办法、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修订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等五方面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
《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要做到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扩展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强化智慧监管。
同时,《通知》还要求从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评估考核等三个方面强化部门联动与评估考核。
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文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发布的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我局以往相关规定与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文不一致的,按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文执行。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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