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是近年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相关政策针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降成本重点工作等重要部署。近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广东省招投标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广工作正在部署落地。到2023年1月1日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执行后,将使得广东省招投标再上新台阶:
一是实现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实时预警,强化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
二是招投标工作更加高效快捷,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的规范化,有效提升了各项招标工作效率;
三是更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营造阳光透明、流程简便、社会公众有序竞争的良好招投标市场环境。
 
回顾招投标电子化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国家推行招投标电子化工作已将近10个年头,招投标电子化工作推行也一直困难重重,电子化工作并没有完全应用到招投标的各个环节,大多数停留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并存的阶段。直到近两年在国家的大力推进下,以及受疫情因素的影响,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才迅速发展成为招投标领域的“互联网+招投标”全新业务形态。广东省《通知》出来后,意味着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在广东省招投标领域实行已经是势在必得,电子化工作将完全应用到招投标的各个环节。

 
当然,《通知》要求广东省内招投标领域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工作,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执行过程也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电子化流程应用到招投标的各个环节,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及行业相互配合解决。
 
针对广东省即将执行的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笔者将从两个方面来探讨:
一、专家远程异地评标问题在专家远程异地评标方面,《通知》主要明确了两点:1、积极推广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省市、跨行业互联共享机制。2、进一步扩大抽取范围,不限评标专家常驻地、意向评标地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解决个别专业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等问题。
 
熟悉招投标的相关人士都知道,专家的评审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最终结果。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专家资源共享,各省专家资源共享依旧存在一定的限制,要完全打破本省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仍存在一定的局限。
 
对此,推广远程异地评标,不仅要考虑本省市的优质专家资源共享,还需要进一步探讨跨省优质专家资源共享问题。同时,还应做好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对于入库专家要进行有效筛选,保证专家数量及行业覆盖面的同时,还要结合系统考评功能,客观、公平地进行评估,确保入库专家的专业水平。这样才能杜绝有人想要通过贿赂专家操控评标结果的不法行为。
 
此外,许多优质的评标专家,年纪可能偏大,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则需要具备评标电脑、视频会议终端、全程监控摄像机、拾音器等设备,这对部分年纪偏大的优质评标专家而言,操作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困难。如何培训评标专家熟悉远程异地评标操作流程,也是目前所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评标标准客观量化规则的问题
《通知》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其中提到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我们知道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评标环节中,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评标功能主要包括:清标和评标。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评标功能主要包括:清标和评标。清标就是查找投标人标书中的偏差、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不合理的事项,给评标专家的评判提供充分的分析资料;评标是按照评标办法计算投标单位的得分。
 
如果评标标准没有完全按照客观量化规则来设置,则电子评标时无法自动按照评标办法来计算投标单位的得分,最终还是要依靠专家介入来人工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不可控制的人为因素。
 
电子招投标应当制定相关的评标标准规则,客观量化评审因素,让电子评标优势最大化,从而更大程度地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当然,评审因素如何客观量化,这一直是困扰着采购人、代理机构的难题。不过,术业有专攻,有分析认为,绝大多数评审因素是可以进行客观量化的。对一些采购人、代理机构觉得难以具体量化的商务条件,如售后服务质量等,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是可以具体细化量化的。科学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评价制度,可以最大程度上实现电子评标的功能,避免专家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在提升监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发挥运营效率、打破信息盲区、防止越权办事、开展实时监督、保证市场秩序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电子化,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前进的过程,所遇到的问题是在所难免的,只有不断地优化电子招投标交易机制及监管机制,规范电子招投标操作行为,才能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势及目的,保证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