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城市在公共资源中心上线电子保函系统,电子保函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中的交易监督功能也逐渐显著:通过在投标环节引入电子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能够实时统计投保数量与保险金额,记录投标企业数量以及投标保函的开具单位及保单编号,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可监测的动态数据。
 
一方面,投标保函的开具以投标人审查为前提。基于投保项目实际情况、投保人资信水平进行的审查能够将不具备承接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电子保函系统记录的拒保线索有助于招标工作提前识别围标串标线索。
 
另一方面,投标保函的开具实行留痕操作,这有助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工作强化投标保函提交节点监控。且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对投保过程及承保过程的完整记载,有助于监管部门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和及时纠正。另外,基于这些智能辅助数据形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将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助力监管方式创新。
 

 
 
而在遏制围标串标中,电子保函系统也能够扮演重要角色。一方面,不同于传统招投标中投标保证金缴纳环节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弊端,电子保函系统具有保密程度高的技术优势:直至项目投标截止之前,电子保函的购买情况均为加密状态,直至开标时才自动解密公示——这能够从根源上防范数据泄露安全问题,避免相关腐败行为。
 
另一方面,电子保函系统还能依托承保机制降低围标串标几率。如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证保险系统采用的保险联合体模式,具有投保流程标准统一、后台随机分配承保的模式特征,通过降低投保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也能够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当然,除了投标人间的串标外,招标人与投标人间的串通也要求电子招投标工作强化资格条件审查:通过严把项目的报建关、实行招标文件范本、创新资格审查制度。只有打通招投标各环节的暗箱空间,才能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这也是电子招投标创新的不变方向。